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如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fā)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如皋市財政局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時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全文在“如皋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wholistichealthtrends.com)上公布,歡迎查閱。如對本報告有疑問,可與如皋市財政局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如皋市財政局,郵編:226500,電話:0513-87623886,傳真:0513-87623851,電子郵箱:rg87623886@126.com)。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如皋市財政局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緊緊圍繞財政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機制,依法規(guī)范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加強信息發(fā)布和解讀回應,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一)國辦、省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貫徹落實情況。我局對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如皋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建立本單位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任務臺賬,明確具體分工、完成時限,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到位。局黨組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落實政務公開信息發(fā)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主體責任,依法履行財政監(jiān)督職責,不斷推進財政決策、執(zhí)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全過程公開。
(二)主動公開情況。堅持“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根據(jù)政府信息標準化規(guī)范化管理要求,對照《條例》明確的15類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深入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同時為了方便群眾行使監(jiān)督權利,我局將辦公地址、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向社會公開,方便社會公眾及時向我局查詢相關信息。全年主動公開信息380條。
(三)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我局將推進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作為法治財政標準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以貫徹實施《條例》為重點,規(guī)范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嚴格按照受理、審查、處理、答復、保存?zhèn)洳榈攘鞒?。所有依申請公開信息經集體研究,報政府法制辦審核,經主管領導簽發(fā)后統(tǒng)一答復。全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5例,均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了公開。
(四)政府信息資源規(guī)范化、標準化管理情況。始終把制度建設作為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規(guī)范化水平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研究修訂《如皋市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規(guī)則》,認真貫徹執(zhí)行《如皋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規(guī)范政務公開流程。推進財政執(zhí)法和政務服務事項公開標準化。執(zhí)行財政監(jiān)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公示制度,通過網站集中向社會依法公開財政行政執(zhí)法職責、執(zhí)法依據(jù)、執(zhí)法標準、監(jiān)督途徑等基本信息。高度重視財政行政權力清單動態(tài)調整工作,加強與市行政審批局、市編制辦的交流與溝通,根據(jù)法定依據(jù)變化、部門職能調整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及時對實施清單和辦事指南進行動態(tài)調整。
(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按照電子化、標準化、系統(tǒng)化的要求,進一步充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內容,及時對接“中國如皋”網站,將財政專欄進行優(yōu)化提升,充實內容,使其更具直觀性和便捷性,方便社會公眾瀏覽和交流互動。
(六)政府信息公開監(jiān)督保障情況。根據(jù)《如皋市財政系統(tǒng)2022年度綜合考核意見》,把政務公開作為績效考核內容,納入全局科室考評指標,結合財政工作實際,明確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職責,局辦公室負責對各科室和基層財政和資產管理局所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培訓指導和績效考評,根據(jù)考核結果,查找存在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研究制定針對性的措施,不斷改進工作,形成自我提升的良性機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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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shù) |
本年廢止件數(shù) |
現(xiàn)行有效件數(shù) |
規(gu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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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1 |
1 |
16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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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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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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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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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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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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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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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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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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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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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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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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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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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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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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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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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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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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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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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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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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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上級部門的要求、社會公眾的期盼、經濟發(fā)展的形勢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主動公開時效意識還需進一步加強,偶爾還存在主動公開不及時性現(xiàn)象。二是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還須進一步完善。
2023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國辦、省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以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為抓手,加強信息發(fā)布、政策解讀、熱點回應,扎實有效做好新常態(tài)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進一步增強全體人員信息公開意識,切實把信息公開與業(yè)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以政府信息公開服務領導決策、服務全局中心工作開展、服務人民群眾信息需求,著力做到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立公信,維護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審查、信息發(fā)布、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機制和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工作規(guī)程,加快建立財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度未有收取信息處理費用情況,無其他需要的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