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情況的公告(2022年第4期)
根據(jù)如皋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1151批次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期),現(xiàn)將部分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如皋市桐昊麻辣燙店使用的筷子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1月28日,我局收到不合格產品的檢驗報告。2022年11月29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如皋市桐昊麻辣燙店,同時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上述不合格筷子,并責令其立即改正;另外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未發(fā)現(xiàn)涉案不合格批次的筷子。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對筷子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進行了排查,主要有以下方面:1.當事人食品安全意識還存在不足之處,有待加強;2.當事人餐具消毒制度落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3.當事人2022年11月8日在消毒筷子時,84消毒液濃度不夠,浸泡時間較短,在消毒柜內消毒時間不夠長。
當事人對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了如下整改:1.積極學習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增強食品安全意識;2.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按要求落實到位;3.在消毒餐具時,使用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沸水蒸煮時間和消毒柜消毒時間、提高84消毒液濃度并延長浸泡時間。
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如下:
1.被檢查單位現(xiàn)已經加強了對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增強了食品安全意識;2.被檢查單位經營者的消毒制度較以往有所加強和改善,落實情況需繼續(xù)加強;3.被檢查單位在消毒餐具時,通過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了沸水蒸煮和消毒柜消毒的時間,增加了84消毒液的濃度并延長了浸泡時間。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的筷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1月29日,我局對當事人作出當場處罰決定(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129-11號),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二、如皋市小張哥餐飲店使用的碗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5日,我局收到不合格產品的檢驗報告。 2022年12月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如皋守軍餐飲店,同時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上述不合格碗,并責令其立即改正;另外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未發(fā)現(xiàn)涉案不合格批次的碗。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對碗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進行了排查,主要有以下方面:1.當事人食品安全意識還存在不足之處,有待加強;2.當事人餐具消毒制度落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3.當事人2022年11月6日在消毒碗時,84消毒液濃度不夠,浸泡時間較短,在消毒柜內消毒時間不夠長。
當事人對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了如下整改:1.學習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增強食品安全意識;2.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按要求落實到位;3.在消毒餐具時,使用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沸水蒸煮時間和消毒柜消毒時間、提高84消毒液濃度并延長浸泡時間。
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如下:
1.被檢查單位現(xiàn)已經加強了對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增強了食品安全意識;2.被檢查單位經營者的消毒制度較以往有所加強和改善,落實情況需繼續(xù)加強;3.被檢查單位在消毒餐具時,通過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了沸水蒸煮和消毒柜消毒的時間,增加了84消毒液的濃度并延長了浸泡時間。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的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2月6日,我局對當事人作出當場處罰決定(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601-05號),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三、如皋守軍餐飲店使用的小碗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5日,我局收到不合格產品的檢驗報告。 2022年12月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如皋守軍餐飲店,同時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上述不合格小碗,并責令其立即改正;另外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未發(fā)現(xiàn)涉案不合格批次的小碗。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對小碗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進行了排查,主要有以下方面:1.當事人食品安全意識還存在不足之處,有待加強。2.當事人餐具消毒制度落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3.當事人2022年11月6日在消毒小碗時,84消毒液濃度不夠,浸泡時間較短,在消毒柜內消毒時間不夠長。
當事人對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了如下整改:1.積極學習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增強食品安全意識;2.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按要求落實到位;3.在消毒餐具時,使用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沸水蒸煮時間和消毒柜消毒時間、提高84消毒液濃度并延長浸泡時間。
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如下:
1.被檢查單位現(xiàn)已經加強了對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增強了食品安全意識;2.被檢查單位經營者的消毒制度較以往有所加強和改善,落實情況需繼續(xù)加強;3.被檢查單位在消毒餐具時,通過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了沸水蒸煮和消毒柜消毒的時間,增加了84消毒液的濃度并延長了浸泡時間。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的小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2月6日,我局對當事人作出當場處罰決定(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603-05號),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四、張勇使用的勺子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5日,我局收到不合格產品的檢驗報告。 2022年12月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如皋守軍餐飲店,同時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上述不合格勺子,并責令其立即改正;另外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未發(fā)現(xiàn)涉案不合格批次的勺子。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對勺子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進行了排查,主要有以下方面:1.當事人食品安全意識還存在不足之處,有待加強。2.當事人餐具消毒制度落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3.當事人2022年11月6日在消毒勺子時,84消毒液濃度不夠,浸泡時間較短,在消毒柜內消毒時間不夠長。
當事人對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進行了如下整改:1.積極學習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增強食品安全意識;2.建立完善的消毒制度,按要求落實到位;3.在消毒餐具時,使用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沸水蒸煮時間和消毒柜消毒時間、提高84消毒液濃度并延長浸泡時間。
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如下:
1.被檢查單位現(xiàn)已經加強了對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訓,增強了食品安全意識;2.被檢查單位經營者的消毒制度較以往有所加強和改善,落實情況需繼續(xù)加強;3.被檢查單位在消毒餐具時,通過沸水蒸煮、84消毒液浸泡、消毒柜消毒等多種方式進行,延長了沸水蒸煮和消毒柜消毒的時間,增加了84消毒液的濃度并延長了浸泡時間。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的勺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2月6日,我局對當事人作出當場處罰決定(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602-05號),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
五、如皋好在來水果店銷售的香蕉
不合格項目:吡蟲啉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本局于2022年10月18日收到上述不合格香蕉的檢驗報告,于2022年10月19日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于同日啟動核查處置,同時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未發(fā)現(xiàn)不合格香蕉。
2022年09月15日本局依法對當事人銷售的20kg香蕉進行抽樣,截至案發(fā),當事人已將不合格香蕉以7.6元/kg的價格對外銷售完畢。當事人于2022年10月19日發(fā)出召回公告,但因無人退貨,故未有不合格香蕉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從不合格項目看,不合格原因系上游生產環(huán)節(jié)造成,但當事人也進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局遞交了自查報告,主要有以下原因:1.不合格吡蟲啉項目不合格系在香蕉生產環(huán)節(jié)帶入;2.目前當事人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尚不到位,在查驗用農產品方面有待加強;3.管理人員在思想上對食品安全還不夠重視。
當事人針對以上原因進行了整改,并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報告,整改內容如下:1.當事人已不再購進同種類型的香蕉;2.當事人從進貨查驗、銷售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加強了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3.當事人對工作人員加強了食品安全的培訓,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2022年10月2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如下:1.當事人已不再購進同種類型的香蕉;2.當事人加強了對食用農產品的進貨查驗,但仍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3.當事人加強了對其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教育,需形成常態(tài)化;4.當事人未能召回其銷售的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的香蕉。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涉嫌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該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罰款2000元。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六、如皋市思宇餐飲店使用的酒杯和小碗
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0月3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
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使用洗滌劑過程中,用量掌握不當,用量過多,導致殘留物過多,流水未能沖洗干凈。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酒杯和小碗時,沖洗時間過短。
2022年11月4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更換洗滌劑品牌,使用品牌信得過的大廠家生產的洗滌劑5、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6、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5000.00元(人民幣伍仟元整)。
七、如皋市周雨常水果店銷售的海南香蕉、香蕉
不合格項目:吡蟲啉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本局于2022年10月18日收到上述不合格海南香蕉、香蕉的檢驗報告,于2022年10月19日將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并于同日啟動核查處置,同時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未發(fā)現(xiàn)不合格海南香蕉、香蕉。
2022年09月15日本局依法對當事人銷售的2.43kg海南香蕉、5.8kg香蕉進行抽樣,截至案發(fā),當事人已將不合格海南香蕉、香蕉分別以7元/kg、11.6元/kg的價格對外銷售完畢。當事人于2022年10月19日發(fā)出召回公告,但因無人退貨,故未有不合格海南香蕉、香蕉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從不合格項目看,不合格原因系上游生產環(huán)節(jié)造成,但當事人也進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局遞交了自查報告,主要有以下原因:1.不合格吡蟲啉項目不合格系在海南香蕉、香蕉生產環(huán)節(jié)帶入;2.目前當事人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尚不到位,在查驗用農產品方面有待加強;3.管理人員在思想上對食品安全還不夠重視。
當事人針對以上原因進行了整改,并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局提交了整改報告,整改內容如下:1.當事人已不再購進同種類型的海南香蕉、香蕉;2.當事人從進貨查驗、銷售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加強了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3.當事人對工作人員加強了食品安全的培訓,增強食品安全意識。
2022年10月26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了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如下:1.當事人已不再購進同種類型的海南香蕉、香蕉;2.當事人加強了對食用農產品的進貨查驗,但仍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3.當事人加強了對其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教育,需形成常態(tài)化;4.當事人未能召回其銷售的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的海南香蕉、香蕉。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涉嫌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該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罰款2000元。
同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當事人涉嫌銷售食用農產品未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建議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警告。
同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八、如皋市方酥食品經營部生產的脆餅
不合格項目:糖精鈉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0月27日,本局向當事人如皋市方酥食品經營部送達不合格脆餅的《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有暫停銷售和召回不合格脆餅的義務;同時,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涉案不合格脆餅已全部銷售完畢。
因涉案脆餅全部對外銷售,消費者應已經食用,經當事人定向及公告召回之后,除從新華批發(fā)部召回11袋之外,未有其他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復查情況
已督促當事人排查導致不合格的問題原因,不合格原因當事人不知道糖精鈉不可用在糕點制品中,在接受批發(fā)部訂單后為增加脆餅甜度,添加了糖精鈉。當事人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整改,即不再使用糖精鈉。
2022年11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復查,復查情況如下:1.針對加工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問題,執(zhí)法人員對被檢查單位的原輔料庫進行檢查,除本局扣押的5袋糖精鈉之外,未發(fā)現(xiàn)進貨查驗登記之外的其他原輔料及食品添加劑。2.依據(jù)《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要求,執(zhí)法保山對被檢查單位涉及食品安全的環(huán)節(jié)、部位進行認真檢查,未發(fā)現(xiàn)違反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情況。3.現(xiàn)場,執(zhí)法人員要求被檢查單位嚴格按照其配方、工藝進行生產,如配方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加強法律規(guī)定的學習,確保不發(fā)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情況。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生產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行為,我局已立案調查,并作出了皋市監(jiān)處罰〔2022〕120097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其處罰如下:1.沒收5袋糖精鈉(未拆封4袋,已拆封1袋);2.罰款10000元。
九、盧云使用的大圓湯碗、橢圓山水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
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使用洗滌劑過程中,用量掌握不當,用量過多,導致殘留物過多,流水未能沖洗干凈。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更換洗滌劑品牌,使用品牌信得過的大廠家生產的洗滌劑;5.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6.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D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如皋市海璇餐飲館使用的雙耳盤、花朵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
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3.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4.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F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一、如皋市郭燚生鮮超市銷售的芹菜、香蕉
芹菜不合格項目:噻蟲胺項目
香蕉不合格項目:吡蟲啉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我局于2022年10月28日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要求當事人立即開展自查工作,責令當事人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當事人對不合格食品進行召回;同時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未發(fā)現(xiàn)案涉批次的香蕉。
當事人購進的案涉批次的香蕉中有3.24公斤供抽檢,剩余全部賣給了前去購物的顧客,無法聯(lián)系,發(fā)布召回公告,也沒有顧客主動上門退回,因此未有召回 。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我局開展立案調查以后,立即督促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問題,經當事人自查,不合格的原因是種植環(huán)節(jié)帶入。但當事人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tài)度也進行了自查整改:1.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向供貨商索取證照和進貨單據(jù),對食品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進行疏理,并作完善和更新;2.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2022年11月4日,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當事人已將食品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進行疏理,并作完善和更新,同時提供了學習記錄。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芹菜、香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guī)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2000.00元(人民幣貳仟元整)
同時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十二、如皋市福家超市銷售的芹菜
不合格項目:甲拌磷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5月23日,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與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如皋市福家超市進行抽樣。2022年6月21日,我局收到NO:2022JDCCNY0231《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當事人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23日的芹菜經抽樣檢驗,甲拌磷項目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6月22日,我局將檢驗報告送達給當事人。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guī)定,為查明事實,經分管領導批準,我局于2022年6月23日予以立案調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我局啟動核查處置后,立即督促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問題,經當事人自查,問題原因是種植過程違規(guī)使用。2022年7月26日,我局針對當事人的整改結果開展了復查,具體為:1.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向供貨商索取證照和進貨單據(jù),對食品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進行疏理,并作完善和更新;2.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12.98元;2.罰款人民幣2000元。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十三、江蘇星聯(lián)萬家超市如皋搬經加盟店銷售的韭菜
不合格項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5月19日,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與本局執(zhí)法人員對位于江蘇省如皋市搬經鎮(zhèn)搬經居六組的江蘇星聯(lián)萬家超市如皋搬經加盟店進行抽樣。經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檢驗,當事人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19日的韭菜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了《檢驗報告》,于2022年6月22日將《檢驗報告》送達給當事人。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韭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為查明事實,經分管局長批準,本局于2022年6月23日予以立案調查,同時啟動核查處置。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我局啟動核查處置后,立即督促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問題,經當事人自查,問題原因是種植過程違規(guī)使用。2022年7月15日,我局針對當事人的整改結果開展了復查,具體為:1.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向供貨商索取證照和進貨單據(jù),對食品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進行疏理,并作完善和更新;2.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韭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guī)定,因當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進貨查驗義務,不知道所采購的雞蛋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決定當對事人免予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十四、如皋市家馨超市銷售的豇豆
不合格項目:倍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5月19日,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與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如皋市家馨超市進行抽樣。2022年6月21日,我局收到NO:2022JDCCNY0199《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當事人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19日的豇豆經抽樣檢驗,倍硫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6月23日,我局將檢驗報告送達給當事人。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guī)定,為查明事實,經分管領導批準,我局于2022年6月23日予以立案調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我局啟動核查處置后,立即督促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問題,經當事人自查,問題原因是種植過程違規(guī)使用。2022年7月26日,我局針對當事人的整改結果開展了復查,具體為:1.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向供貨商索取證照和進貨單據(jù),對食品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進行疏理,并作完善和更新;2.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19.58元;2.罰款人民幣2000元。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十五、如皋市葉茂超市銷售的豇豆
不合格項目:倍硫磷,氧樂果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5月17日,如皋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與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如皋市葉茂超市進行抽樣。2022年6月21日,我局收到NO:2022JDCCNY0155《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當事人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22年5月17日的豇豆經抽樣檢驗,倍硫磷,氧樂果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2年6月23日,我局將檢驗報告送達給當事人。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guī)定,為查明事實,經分管領導批準,我局于2022年6月23日予以立案調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我局啟動核查處置后,立即督促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問題,經當事人自查,問題原因是種植過程違規(guī)使用。2022年7月26日,我局針對當事人的整改結果開展了復查,具體為:1.認真履行索證索票和進貨查驗義務,向供貨商索取證照和進貨單據(jù),對食品供貨商的相關證照進行疏理,并作完善和更新;2.認真學習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用農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本局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25.8元;2.罰款人民幣2000元。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十六、如皋市群艷餐飲店使用的大圓盤、盤子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E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七、如皋市錦之軒餐飲店使用的盤子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更換洗滌劑品牌,使用品牌信得過的大廠家生產的洗滌劑;5.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6.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C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八、如皋市聚滿軒小吃店使用的山水長盤、荷花方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忘記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B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十九、如皋市榮誠小吃部使用的橢圓盤、魚型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使用洗滌劑過程中,用量掌握不當,用量過多,導致殘留物過多,流水未能沖洗干凈。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G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十、如皋市太平家常菜館使用的圓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使用洗滌劑過程中,用量掌握不當,用量過多,導致殘留物過多,流水未能沖洗干凈。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K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十一、如皋市巍然飯店使用的圓盤、長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I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十二、如皋市雨晴小吃店使用的四方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H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十三、如皋禧福隆餐飲服務經營部使用的白碗、藍盤子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因當事人不合格產品為其自行清洗的餐具,非對外銷售的食品,故無需進行召回。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yè)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在收到不合格報告后認真進行了自查,提交了自查報告。當事人認為造成餐具不合格的原因有:經營場所職工在流水沖洗餐具時,沖洗時間過短,放在消毒柜里用高溫殺菌消毒時間不夠。
2022年12月12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了現(xiàn)場復查。經查,當事人已采取下列措施進行整改:1.針對此事店內職工培訓活動;2.嚴格餐具在洗滌劑沖洗后,用流水充分沖洗干凈;3.流水充分沖洗干凈后,進行煮沸消毒后,再放入熱風式消毒柜消毒;4.消毒每天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并做好消毒記錄;5.由當事人每日做好抽查和監(jiān)督工作。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對當事人使用未按規(guī)定進行消毒的餐具的行為,我局于2022年12月8日作出了皋市監(jiān)當處字〔2022〕1208-13J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十四、如皋市江安鎮(zhèn)百基拉快餐店使用的餐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1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如皋市江安鎮(zhèn)百基拉快餐店送達《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不合格餐盤的義務;同時,對當事人使用不合格餐盤予以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使用的餐盤由其經營場所內的消毒柜進行消毒,本局現(xiàn)場抽樣了餐盤、大碗,其中餐盤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為消毒時間太短,導致餐盤表面有大腸菌群殘留。對存在的問題,當事人已進行了認真整改,即延長消毒時間。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復查,復查情況如下:一是被檢查單位的消毒柜工作正常,柜中的餐盤已完成消毒。二是告知當事人,餐盤除使用消毒柜消毒之外,還可采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應根據(jù)餐盤使用實際,采取合理的消毒方式,消毒完畢的餐盤應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污染。三是告知當事人,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對餐飲具周圍的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四是告知當事人,如果在用的消毒柜需要繼續(xù)使用,應將其消毒的餐盤送檢,視檢驗結果再行采取更換消毒柜或者其他消毒措施。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1月29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皋市監(jiān)當罰〔2022〕11291-12號)。
二十五、如皋市江安鎮(zhèn)火炎焱食府使用的小碗、高腳杯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1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如皋市江安鎮(zhèn)火炎焱食府送達《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履行暫停使用不合格餐飲具的義務;同時,對當事人使用不合格餐飲具予以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復查情況
經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是消毒柜的線路被老鼠咬了,放入小碗、高腳杯消毒時也未及時關注消毒柜是否能夠正常工作,因工作疏忽,致使小碗、高腳杯未能消毒。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復查,復查情況如下:一是被檢查單位的消毒柜工作正常,柜中的餐飲具已完成消毒。二是告知當事人,餐飲具除使用消毒柜消毒之外,還可采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應根據(jù)餐飲具使用實際,采取合理的消毒方式,消毒完畢的餐飲具應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次被污染。三是告知當事人,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對餐飲具周圍的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1月29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皋市監(jiān)當罰〔2022〕11292-12號)。
二十六、如皋市美鳳酸菜魚店使用的餐盤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1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如皋市美鳳酸菜魚店送達《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不合格餐碗的義務;同時,對當事人使用不合格餐碗予以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復查情況
經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是消毒柜損壞后未能及時維修,餐碗在使用時未能消毒,導致湯碗表面有大腸菌群殘留。對存在的問題,當事人已進行了認真整改,即重新購買了消毒柜,已安裝并正常使用。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復查,復查情況如下:一是被檢查單位的消毒柜工作正常,柜中的餐飲具已完成消毒。二是告知當事人,餐飲具除使用消毒柜消毒之外,還可采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應根據(jù)餐飲具使用實際,采取合理的消毒方式,消毒完畢的餐飲具應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次被污染。三是告知當事人,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對餐飲具周圍的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四是告知當事人,應及時關注消毒柜的使用狀態(tài),確保發(fā)現(xiàn)問題時能夠及時修理。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1月29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皋市監(jiān)當罰〔2022〕11293-12號)。
二十七、如皋市食商鮮餐飲店使用的飯碗、湯碗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1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如皋市食商鮮餐飲店送達《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履行暫停使用不合格餐具的義務;同時,對當事人使用不合格餐具予以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復查情況
經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具消毒時間太短,消毒不徹底,導致大腸菌群超標。對存在的問題,當事人已進行了認真整改,一是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的要求規(guī)范操作流程;二是增加消毒柜溫度,延長消毒時間;三是實行員工相互監(jiān)督制度,確保消毒制度能夠落實好。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復查,復查情況如下:一是被檢查單位的消毒柜工作正常,柜中的餐具已完成消毒。二是告知當事人,餐具除使用消毒柜消毒之外,還可采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應根據(jù)餐具使用實際,采取合理的消毒方式,消毒完畢的餐具應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污染。三是告知當事人,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對餐飲具周圍的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四是告知當事人,采用消毒柜消毒時,應適時將餐具送檢,確保使用的消毒柜符合要求。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1月29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皋市監(jiān)當罰〔2022〕11294-12號)。
二十八、如皋市欣曼餐飲店使用的湯碗
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項目
(一)產品控制情況
2022年11月29日,本局向當事人如皋市欣曼餐飲店送達《檢驗報告》,并啟動核查處置,告知當事人暫停使用不合格湯碗的義務;同時,對當事人使用不合格湯碗予以警告的當場行政處罰。
(二)原因排查及經營者整改、復查情況
當事人使用的湯碗由其經營場所內的消毒柜進行消毒,本局現(xiàn)場抽樣了兩種餐具,其中湯碗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當事人排查,不合格原因為消毒時間太短,導致湯碗表面有大腸菌群殘留。對存在的問題,當事人已進行了認真整改,即餐具經熱水燙洗后再放入消毒柜進行消毒。
2022年12月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當事人整改情況進行現(xiàn)場復查,復查情況如下:一是被檢查單位的消毒柜工作正常,柜中的餐具已完成消毒。二是告知當事人,餐具除使用消毒柜消毒之外,還可采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應根據(jù)餐盤使用實際,采取合理的消毒方式,消毒完畢的餐盤應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污染。三是告知當事人,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對餐飲具周圍的垃圾應密封存放,日產日清。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2022年11月29日,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皋市監(jiān)當罰〔2022〕11295-12號)。
如皋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