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信訪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處理市內外群眾、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及領導同志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上級機關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等領導機關以及市領導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
(二)負責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訪人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的建議。負責征集人民群眾的建議,篩選重要建議,提供給市委、市政府參考。
(三)督促推動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如皋市委、市政府關于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擬訂信訪督查制度并組織實施。向鎮(zhèn)(區(qū)、街道)和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轉送、交辦、督辦信訪事項,指導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代表市政府辦理申請市政府復查的信訪事項。
(四)協調處理我市群眾進京去省到通上訪相關工作。負責駐京、駐寧日常信訪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及時勸返本地越級上訪群眾。應急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突發(fā)信訪事件。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處理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綜合協調處理跨地區(qū)、跨部門、跨行業(yè)重要信訪問題。
(五)綜合協調指導全市信訪工作。起草、修改本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信訪工作考核??偨Y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制定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制度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預警研判機制,指導全市信訪信息化建設。
(七)指導全市信訪系統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協調信訪工作對外交流。
(八)負責信訪工作宣傳和信息發(fā)布。為信訪人提供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
(九)承擔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承辦中央、省和南通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交辦事項。
(十)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江蘇省信訪條例》規(guī)定,對有關單位及信訪干部、信訪群眾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